前幾日,筆者去西四環(huán)某電影院看電影時,在停車場內遇兩車主吵架。其實,如果車位充足兩人大可不必爭吵,不過當時正是周末,又遇上下雨,碩大的停車場車滿為患,兩名車主免不了要互相理論一番。幾年前,“搶車位”還只是一款網絡世界里的社交游戲,而近幾年隨著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,停車位緊張、停車困難的問題日漸凸顯,“搶車位”也成了平時生活中的一個常態(tài)。
按照國際通行標準,停車位數量與汽車保有量的比例在1.2~1.4∶1,而我國大部分城市達不到這樣的標準。公共停車位不足,占用道路停車成為普遍現象,這也成為造成城市道路擁堵的重要原因。
政府為解決停車難的問題,也出臺過一些政策。比如,2010年國家發(fā)改委、住建部等聯合發(fā)布了《關于城市停車設施規(guī)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提出“積極推動地下停車場以及立體停車和機械式停車設施建設,各地應采取優(yōu)惠政策,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各種類型的路外公共停車場,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”等要求。2014年年底,北京市出臺了《關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機動車停車設施建設的意見》,鼓勵單位及個人通過租賃、合作等方式,投資、建設和經營停車設施。前幾天,國家發(fā)改委、財政部等七部委又聯合發(fā)布了《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再次提出吸引社會資本、推進停車產業(yè)化是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的重要途徑。
此前,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提法早已有,從這幾年各地實際運行的情況來看,社會資本進入停車場建設領域并未取得突破性進展。此次七部委聯合發(fā)文,能否真正解決停車難的問題?筆者發(fā)現,《指導意見》中不僅提出“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城市停車設施,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”,還提出“鼓勵企事業(yè)單位、居民小區(qū)及個人利用自有土地、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,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收益”,同時提出“企業(yè)和個人均可申請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,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”。停車場建設面向個人開放之后,將利于盤活存量的土地資源。
其實,在土地資源稀缺的城市中心地帶,新建大型停車場的想法太不現實,要想解決停車難題,對現有停車場進行改造成為可行的措施。“鼓勵建設停車樓、地下停車場、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的停車設施”也寫入了《指導意見》中。
停車場的建設牽扯多方面關系,包括土地、產權、各種審批。在北京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場建設的指導意見中,雖然提出了對于重點項目給予高達30%資金補助的鼓勵政策,不過一直受制于審批程序復雜、土地產權不清等問題進展緩慢。而《指導意見》中要求簡化審批程序、加強公共用地保障、完善停車收費機制等,有助于解決以往民資進入停車場所遇到的問題。
此外,停車難固然是常態(tài),不過也不排除有些停車場存在利用率不高的問題。造成這種情況,很大程度是由于消費者對停車資源分布情況不了解。不過在大數據時代,已經有不少O2O的停車軟件出現,比如好停車、丁丁停車等,通過軟件線上查找停車位并預約,甚至還可完成支付,線下直接完成停車。這種互聯網時代的產物,大大減少了找車位的時間。
不過,由于停車場產權所屬不同,互聯網公司在線下整合停車場資源時遇到很大阻力。而《指導意見》規(guī)定“推動停車智能化信息化。各地加快對城市停車資源的摸底調查,建立停車基礎數據庫,并對外開放共享”,以及“加強不同停車管理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、信息共享,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(fā)展,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(fā)與推廣,鼓勵出行前進行停車查詢、預訂車位,實現自動計費支付等功能,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,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(fā)的交通需求”等,將給停車軟件的發(fā)展帶來利好。
要解決停車難的問題,絕非一朝一夕之功。相信有了《指導意見》的助力,加上“互聯網+”的融合,停車問題在未來應該會得到很大改善。